杭州亚运会总导演是陆川还是沙晓岚
是陆川。
杭州亚运会将于9月23日至10月8日举办。开闭幕式演出方案已经形成,陆川、沙晓岚担纲开闭幕式主创团队核心。
这是陆川继2006年受邀成为上海特奥会开幕式艺术总监,并创作开幕式影片;出任2022北京冬奥会官方电影总导演之后,又一次成为大型活动主创。
杭州亚运会开幕式 *** 团队名单:
*** 人:吴艳;执行导演:孟可和高艳;美术总设计:尚天宝;舞美总设计:李斌;音响总设计:何飚;焰火总设计:蔡灿煌;威亚总设计:谢永伟。副总导演崔巍、总撰稿冷淞、技术总监于建平、 *** 总监(国际 *** 团队)斯柯特·吉文斯、舞美总设计内森·赫维林、技术总监尼克·艾尔提斯。音乐总监谭盾。
总 *** 人沙晓岚。总导演陆川。
中国散打是谁发明的
散打是是集体的智慧,不是某一个人发明。
我讨厌把功劳归属些某一些人,就如最近的梅志惠。我还是找官方的概述更客观。
之一章散打运动概述
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胜对方的、徒手对抗的现在竞技体育项目,它是中国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之一节散打的名词概念及其分析
关于武术徒手格斗形式的名称,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记载于文字流传于民间的叫法不少。古称相搏、手搏、卞、弁、白打等等由于以徒手相搏相角的形式在台子上进行,故俗称“打擂台”。现在称之为散打,亦称散手。
一、古代“搏”字含义及其演变
古代相搏简称为“搏”。以“搏”字而论,最初出现在先秦古籍中,且常常与狩猎活动有关,反映了早期的搏斗技术主要是“田猎搏兽也”。“搏”的初义与“搏”字相通,可以说“搏”是“捕”的引申义。随着私有制和部落间战争的频繁出现,始于狩猎活动的徒手搏斗逐渐摆脱其生产属性,而成为人与人都的一种专门技术,并且得到不断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古籍中已明确出现人与人“相搏”“手搏”之类的文字记载,如《谷梁传·僖公元年》
载:“(鲁)公子友谓吕曰:吾二人不相悦,士卒何罪?屏左右相搏。”《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侯梦与楚子搏》。”“搏,手搏也”,说明“搏”已经由宽泛的含义演变谓一种徒手格斗技术的专门术语。《释名》曰:“搏,四指广(搏)亦以击之也”,令人翁士勋认为此处的“四指”即“四肢”的借代。“然且始举手击要,终在扑也”,表明当时的手搏技术可打可摔,打要击其要害,摔要使对方倒地。徒手格斗的技法已经相当全面,并不只单指以相击。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技巧”中收有《手搏》六篇,可见当时手搏不仅在技术上以有相当水平的发展,而且在理论上以有专门的论述。今人陈邦怀注意倒《居延汉简甲编》第1304号简有六个字,释文是“相错畜,相散手”。他认为这支残简正是《汉书·艺文志》中《手搏》一书的序文。在汉代“手搏”亦可称为“卞”或“弁”。如《汉书·甘延寿传》载:“试弁,为期门,以材力爱幸。”据《说文解字》“卞”的本字是“拼”由于同音,古籍中常借用为“卞”“弁”。“拼”的原意是“拊手也”,因此,段玉裁认为是由“拊手”引申为“两手相搏也”,即“手搏”,所以“卞”“弁”实为“手搏”的异称。“白打”一词始见于明万历年间谢肇浙撰《五杂俎》(卷五)列举的十八般武艺,前十七种均为兵器名称,第十八“白打”即是指徒手搏斗的技艺。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十二云:“白打,即手搏之戏。”清周亮工《闽小记》载:“白打,即为之手搏,名短打者也。昔曰白手不持寸铁为白战,武艺十八,终以白打为终。”“打擂台”是中国古代比武之武之习俗,即指两人在台上徒手较量武艺。1975年在湖北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木篦,其狐形背面由彩绘的“手搏”比赛场面。画面上有三男子,均赤膊,下着短裤,腰间束带,足穿翘头鞋。右边两人正在较量,左边一人双手前伸,为比赛做裁判员。台下挂着帷幕飘带,表明比赛是在台上的帷幕中进行的。隋唐五代时,比武几乎形成制度,大体规则是不分体重级别,没有护具,多赤身穿短裤,活动多在方形的台子进行,犯规处罚不严格,获胜者给予重奖。宋代一般在比武前要筑台,称做“露台”,上台比武称做“露台争交”。到了明代,正规的比武叫“打擂台”,赛前先设擂主,再安排高手应战,凡欲较量高低之人,临场报名并立下
生死文书,方可上台献艺。当时的台子叫“献台”,裁判员称做“部署”。比赛时不许暗算,先被打下台者为输,胜者可获得旗、帐、银杯、彩缎、马匹等奖品。明代对抗性比武在典籍著述中也右反映,如袁宏道在《嵩游记》中称在少林寺时“晓起出门,童白分棚立,乞观手搏。”江西揭暄子《兵法园机》中关于当时相搏的记述:“当思搏法,此临时着也。敌强宜用抽卸,敌均宜用裆抄,敌弱宜用冲燥。”这说明对抗比武 时,对手情况不同,用的招势和 *** 应有所区别。明清时期是武术的打发展时期,“打擂”比武在民间颇为流行,诸如春节、庙会或其他节日 *** ,各门派不同拳种的练武“社”“馆”大都会设擂比武发展技艺,一般在擂台两侧挂上诸如“拳打男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的楹联以增加比赛的气氛。比赛通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擂主在公开场合搭上擂台,分别迎战所有的挑战者。这种比赛不用事先报名,来自各地的拳师只要自愿参加、对方同意就可以上台比试。另一种是由主办者设擂,各路人士不分地区及身份,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死伤自负,比赛不分体重级别,用“拈阄儿”配对手,比武在高台上进行。比赛时在擂台四角各做一名裁判员,另有一名主裁判一手持小铜铃,一手持小红旗或黄旗,比赛开始或停止时以摇铃为令,出现险情时用旗子隔开。每对赛手打三个回合,以得点多者为胜,“见红”(被打出血)“倒桩”“甩翻”(被丢下台)为败。获胜者被众人簇拥披红挂彩、打马游街、以示庆贺。
二、散手一词的使用及沿革
民国时期,始将武术徒手格斗称为“散手”,在民间得到广泛使用,并沿用至今。“散手”是相对武术套路的固定动作而言,表示将武术套路中固定的攻防招数拆散运用于攻防实践。所以散手、散着(招)、散打、拆手,实质上是不同的词表达的同一个概念。当时,随着“国粹体育”和民族体育的宏杨,人们认为“欲振兴国术,非积极提倡比试不可”。通过竞技可振作尚武精神。同时,在西方竞技体育的影响下,武术逐渐走向现代化体育运动会的竞赛场。1928年和1933年南京中央国术馆先后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办了两届国术国考,有20个省、市国术馆和中央国术馆三百多名应试者参加考试。考试分为预试和正试,预试为单人表演,正试为两人对抗比赛,散手被列为“国考”的重点项目,预试及格方可参加正试。比赛不按体重分级,只以抽签分组进行淘汰赛。比赛无任何护具,也不作时间限制。规则要点是凡用手、肘、脚、膝击中对方任何部位得一点,凡击中对方眼部、喉部、裆部为犯规,犯规三次取消比赛资格,严重着一次取消资格。当时的散手比赛主要是点到为止,有的只用脚尖踢中对方或以手指摸到对方头发也算得一点,故双方均不轻易进攻,只得躲躲闪闪跳过来蹦过去,壮如斗鸡。
1929年在杭州举行的全国性国术游艺大会,开始规定参加散手比赛的代表必须有保送单位或保送人。大会组织者在看了套路表演之后,对技艺不精者劝其不要参加散手比试。参加比试者均着大会统一的短装,扎腰带,分为红、白两色。擂台高1.3米,长20米,宽18.6米。比试双方在擂台中央画定的粉圈上相对而立,待评判长鸣哨后,各上前互行一鞠躬礼,在鸣哨即开始比赛。另有两名监察委员手持红、白旗在台上管理、指点,必要时制止犯规动作的作用。由于规则粗疏,因此边打边改规则,及至最后决赛时,评、监两委员会共议“拳脚一律解放,踢击各部位均可”。
1933年,在南京举行的“全国运动大会”,仍设有散手比赛,比赛以性别分组,按体重分级,并带有护具(用棒球的护胸和足球的护腿),头和裆部是禁区,三局两胜,没有时间限制,比赛近似摔跤,一队选手比赛有的竟长达1小时一上。
虽然国术国考和当时的散手比赛有种种不足,但它借鉴了西方现代体育的比赛 *** ,
使武术改变了传统的竞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竞技的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武术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散手项目亦受到武术运动爱好者的青睐,习练者日众。1953年11月在天津市举行的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和竞赛大会上,散手别列为竞赛项目。其后,国家只将套路运动形式作为武术推广、表演和竞赛的重点,散手则在民间仍有流传,直到1979年3月国家体委决定将散手列为竞技比赛实验项目,同年5月在南宁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散手作了尝试性的表演。1980年,列入“全国武术对抗项目表演赛”。为尊重历史沿革,“散手”一词作为武术徒手对抗项目的正式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三、武术徒手格斗项目名称的论证
对武术徒手格斗形式的运动项目“散手”这一名称,从1979年开始试点比赛之后,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散手”这个名称,尊重了历史的沿革,是自然而合乎情理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散手”这个名称不准确,不好理解,应该改为“散打”。名称是表示某一事物的语言文字符号,它作为一种专用的概念术语应该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的本质特征。实际上,从历史发展来看,将武术对抗形式的比试引入正式体育比赛场,就是要把武术徒手格斗形式的运动从传统的、民间的、封闭的状态,引进现代的、公众的、开放的竞技体育舞台。因此,不仅是在技术层面和表现形式上有一个由零散、繁杂向统一、规范的竞技体育转换的问题,而且在名称和术语的使用上也应该有一个统一、规范的要求。武术徒手对抗比赛试验的反复实践过程所反映出来的表象,在人们的头脑里逐渐形成了反映这种事物的概念。人们在口头语言、文字记载、媒体报道中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散打”这一名词术语。“散打”概念中的“散”字就是表示散手、散着(招)、拆手、招术的意思;“打”字表示运用这些 *** 进行格斗较量的性质和用途。这两个具有不同含义的字组合在一起,不仅能够从字面上比较全面地反映事物表象及其本质属性,见其词、名其意,而且通俗易懂,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因此,中国武术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1998年开始在正式的比赛和交往中,推广使用“散打”一词,并逐渐规范统一。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个名称问题,现代散打运动作为体育这一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已经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武术实用散手,它不仅仅是对武术中的传统技击术进行简单的继承和实现,而是将传统武术不同风格的技击术,在继承的基础上,遵循现在体育精神进行了改造和发展,这也是一种文化转型的必然结果。根据武术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精神进行了改造和发展,这也是一种为竞技体育运动并大力推广,从转型的模式上讲,就是在“制度层面”把武术的散打纳入体育运动系列,使之成为“竞赛项目”。由于体育竞技运动的规律和要求,其技术表现和运用不可能完全保持原来的面目,需要对传统技击术进行有目的的舍取与整合,使之能够符合体育竞赛的特点。正是这些变化,最终产生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化,即“意识层面”的更新,使得体育性质的武术散打概念得以确立,这也反映了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
第二节现代散打运动发展简况
中国武术打练结合历经久远而不衰,因为人们学习武术是希望通过武术训练,在身体健康的基础上获得一些防身卫的能力。但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武术运动一直以套路形式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直到1979年,中国武术界才开始散打比赛试验,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十年实验阶段(1979~1989年)
现代散打运动真正得以全面发展,是在1979年之后。当时由于国内武术热的兴起,为全面继承和发展武术这一古老的文化遗产,国家体委决定先在北京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浙江省体委三个单位进行武术对抗项目的试点,1979年5月在广西西宁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进行了汇报表演。同年9月,第4届全运会期间,又调北京体院、武汉体院、浙江省和河北省散打队在石家庄赛区进行了公开表演。1980年10月国家体委调集试点单位的有关人员开始拟定《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征求意见稿),通过实验修改,于1982年1月制定了《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初稿),并且按照此规则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行了全国武术散手邀请赛。自此,散打运动员按照“积极、稳妥”的精神,每年都举行一次“全国武术对抗性项目(散手)表演赛”,不断试验,逐步发展。当时散打比赛的场地是:在平地上铺一块9米直径的圆形地毯或在软垫上铺设帆布盖单,并标有中心点,距场边0.5米画一警戒线。比赛时要求穿戴护具,有圈套、护头、护胸和护裆。1985年又增加了体操鞋、护腿板。其后又将体操改为“赤脚穿护脚背”,并增加了护齿。在判定 *** 上,规定将对方摔打出界而自己站在界内可以得2分,逼使对方出界可以得1分。后来在技术 *** 、得分标准,禁用 *** 等方面几经曲折与变化,例如当时的散打比分成两种形式,一种是戴头盔,允许击头;另一种是不戴头盔,不允许击头。最后逐步取得一致。1988年9月,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的全国表演比赛项目,已基本成形,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喜爱。同年10月在深圳举办的国际武术节上,首次向国内外全面地展示了现代武术散打的风姿。1989年,现代散打运动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
二、快速发展阶段(1989~1998年)
散打运动被确定为国家正式比赛项目,为这项运动的快速、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省、市体委、直属体院和行业体协纷纷成立专业运动队.1990年国家体委正式公布《武术散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同年,批准了首批散打武英级运动员.1990年经国家体委审定,《武术散手竞赛规则》正式出版.1991年全国武术散打比赛分设上半年举行的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团体赛和下半年举行的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个人赛.1993年散打比赛被列为第7届全运会比赛项目,设男子团体一块金牌.1997年在上海举行的第8届全运会上将金牌数增至三快,分设大级别、中级别、小级别三个小团体.2001年在广州第九届全运会上男子十一个级别比赛的金牌总数增至六快.与此同时,散打在国际上也快速发展.1991年开始,经国际武术联合会批准,散打列为世界武术锦标赛的正式项目,同年在北京举行了第1届世界锦标赛.此后,在每两年举行一次的世界武术锦标赛上都有散打比赛.1998年,在泰国举行的第13届亚运会上,散打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设五快金牌.2002年7月,经国际武联批准,在上海举办了之一届武术散打世界杯比赛.目前世界上已有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散打运动.
散打在全国的体育院、系中也得到了普遍的开展,部分体育学院还把散打列为重点项目.全国各地的民间武术馆则把散打作为教学训练的主要内容,部分和公安系统更是将散打作为训练徒手技能的必修科目.为了保证散打运动能够持续健康的全面发展,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作了大量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并加大了对散打科学研究的力度
通过设立武术科研基金和科研课题、召开武术专题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多次组织各地专家学者对诸如散打与传统文化、武术套路的相互关系以及对散打发展的影响、散打运动特点及技术体系的构建、散打发展战略及战术发展趋势、散打教学与训练的规范化与科学化、生物科学对提高散打运动水平的指导与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讨与探索,这些工作对于提高认识、改变观念、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科学决策、共同促进散打运动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大力推广和培训技术骨干
自1989年4月在北京举办首届全国散打教练员训练班以来,先后在全国各地举办过多次各种类型的教练员培训班,组织编写并出版《中国散手》和《中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教材武术(散手)》,加强对技术骨干的培训和轮训工作,为各地组建和发展更多的高水平的优秀运动员队伍提供了技术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同时,还配合国际武联,组织编写了国际武术散打教材,多次举办国际武术散打教练员、裁判员学习班,派出大批专家、教练员到各国去推广普及散打运动,甚至帮助组建和训练所在国家的代表队参加世界性或地区性各类散打比赛.所有这些,都为散打运动快速地在国内普及和走向世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不断地修改、完善竞赛规则
自1982年制定出之一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以来,根据散打运动的发展规律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次组织相关的专家、学者研究和探讨如何利用规则的导向作用,规范竞赛行为,发扬武术散打的技术特点,正确引导技术的发展,并且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情况,先后修订出版了1990年、1996年、1998年版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以及《补充规定》.这些逐年修订的竞赛规则,在体重称量、因伤弃权、强制读秒、消极搂抱的规定等方面,逐步朝着更加公平、对等、合理的方向完善,符合现代竞技体育规则的总体原则和发展趋势,既顺应了散打运动的发展要求,又确保了散打运动持续顺利地快速发展.
(四)加强了项目的管理和赛风的建设
为了保证散打运动健康有序地发展,严格规范了各类比赛的报批程序和批准条件,加强了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制定了端正赛风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逐步完善了散打的医务监督措施.目前,我国不仅有数十万武术散打爱好者,而且已经培养出了一大批技术卓越、体能超群、善打能拼的优秀运动员.散打运动本着“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以逐步与国际竞技体育接轨.
三、积极开拓国内外武术市场阶段(1998年至今)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武术竞赛改革,就必须面向市场,按照市场规律和人民大众的需求来运作比赛.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从1998年开始,分别在陕西户县、河
北沧州、山东青岛举行了三次具有试验性的武术比赛,运动员脱掉头盔、护胸、护腿和护脚背,只戴拳套、护齿和护裆,使比赛更为精彩激烈。同时增加了比赛的局数,也促进了运动员在体能和抗击打能力方面的训练。同年10月,又分别在北京和上海举行了中美武术搏击争霸赛和中国与欧洲运动员武术搏击对抗赛。在此基础上,从1999年开始,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上也正式脱掉了护头、护胸、护腿和护脚背等护具。所有这些改革,都是为挖掘开发武术散打的市场潜力创造条件。其实这些工作,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开始就一直未间断地进行系列尝试。为了吸引企业的赞助和观众的参与热情,在全国正式的锦标赛之外,还举行过不同形式的各类散打擂台邀请赛、挑战赛和争霸赛等赛事,如1994年的“中华武术南北争霸赛”(还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之一位获得“武状元”称号的运动员)。1999年5月在浙江台州还出现了别开生面的“武术散打水上擂台赛”:当时只设了男子60公斤、65公斤、70公斤三个级别的角逐;长宽各为7米的正方形擂台搭建在水中,台面高出水面0.5米;每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通过活动跳板走上擂台角逐,赤膊穿短裤,只戴拳套、护齿和护裆;一局比赛中,一方一次落水,另一方为该局胜方;如果双方落水,则从水中爬起上台再战;为保证运动员安全,不仅水中有救护员,而且在赛前还要测试运动员的游泳技能,不合格者不能参赛.此后,在湖北等地还举办过类似的全国水上擂台赛,观众踊跃,市场火爆.以上这些比赛都为开拓国内市场和满足观众需求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为武术散打走出国门,与世界同类徒手格斗项目进行比赛交流做好了必要的准备,为创造武术散打新赛事创造了条件.
1999年,经过长期的酝酿和艰苦的谈判,12月中旬,中国武术代表团赴美国,与美国职业拳击进行对抗赛.在美国犹他州圣乔治城的迪希体育中心,双方共进行了男子54公斤、62公斤、66公斤、71公斤、76公斤、81公斤、85公斤和女子62公斤共九个级别的较量,最后中国队以7:2的悬殊比分赢得对抗赛的胜利.这次比赛是武术联合企业界携手使散打走向海外市场的巨大进步,把武术散打与职业拳击两个不同的项目放在一起交流,本身就是一个创举.通过比赛促进了两个不同项目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打开了禁锢,提高了武术散打和其他同类项目进行交流比赛的信心,也打出了武术散打运动发展的新天地.近几年,中国武术散打与泰国的泰拳、法国的自由搏击、日本的空手道等都进行了多次的交流与相互学习.相信今后这种国际间的武术交流与合作将会更加频繁.
2003年3月,一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运用经济手段跳动个方面参与比赛的积极性、与过去单纯依靠行政组织管理完全不同的全新赛制的比赛—-“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北京正式开赛.散打王争霸赛每周举行一场比赛,贯穿全年.参赛选手分65公斤、70公斤、75公斤、80公斤、85公斤、85公斤以上共六个级别,各个级别的参赛选手通过双败淘汰制决出本级别的冠军,最后由六个级别的冠军分成两组进行之一轮的循环赛,第二轮由各组的之一名进行决赛,最终的获胜者成为“散打王”.为了使散打王比赛比以往的比赛更加精彩激烈,对规则的执行也作了部分修改,主要变化有:每场比赛须打满5局,每局2分钟;拳套更加轻、薄;场子缩小为6米×6米;擂台四周围上护栏;缠抱时间严格控制在2秒种之内;充分放开得手段,鼓励运动员使用腿法和摔法得分.全部的比赛由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进行异地现场直播,把散打比赛的场面真实地传递给亿万观众.现代化的灯光、音响、音乐和舞美设计,比赛现场主持人的解说,包括运动员的服装、发型以及出场亮相的动作全部经过专业人士的包装,把紧张激烈的赛事渲染得极富观赏性,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武术散打运动的社会认知面和认同程度,而且使众多原本默默无闻的散打运动员成了受人瞩目的明星.散打王争霸赛是中国武术史上比赛跨度最长的赛事,也是散打运动员开展以来影响更大的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