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15年的张志超被冤枉了,最近被无罪释放,具体怎么回事?
坐牢15年的张志超被冤枉了,最近被无罪释放了。发生了什么事
被拘留15年后重获自由的张志超终于到了领取国家赔偿的阶段。据报道,赔偿金约为332万元。那么这个“冤案”是怎么发生的呢?
事件始于2005年,山东某中学一名女生被杀。当时不到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指控强奸杀人,2006年被判无期徒刑。但张志超喊冤,说自己被刑讯逼供了两天两夜,忍不住才“认罪”。律师调查发现,调查机关未提取和鉴定尸检和警方认定的犯罪现场的表皮细胞、头发和指纹。本案仍存在许多疑问,如缺乏关键证据、犯罪时间和地点、隐藏有利证据、供词矛盾等。
一位律师说:“判决认定张志超犯罪的时间是三分钟。张志超必须在这三分钟内强奸、杀人和隐藏尸体。他不得不下楼,跑100多米买钥匙换锁,并解释王广超不报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完成的。”
经过多次延期再审,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超无罪。当时他已经被拘留5449天,从一个中学生变成了一个中年人。别人的青春是灿烂的,他15年来最宝贵的青春只能在黑暗的监狱里度过。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332万元是非常多的,但对于一个16岁的男孩来说,它消耗了他一生中最关键、最美好的15年。金钱无法与这些相比。不管有多少钱,它都买不到时间、自由和青春。
看看张志超,一个年轻英俊的年轻人。现在他秃顶了。看看他母亲年轻时长出的白发。可以想象,在过去的15年里,张志超失去了太多,他的家人也一起受苦了15年。你看不到高堂镜子里悲伤的白发,像青春一样变成了雪!
幸运的是,正义虽然晚了,但还是来了。另一方面,我们不禁要反思,迟到的正义还是纯粹的正义?毕竟有些东西迟到了就再也没有了,比如张志超15年的青春,再也没有了。因此,从前段时间的张志超案和张玉环案中,我们应该看到,冤案的结果是冤案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更不用说安慰受害者的精神了。因此,办案不完全是办案,也是别人的生活!为了追求实体正义,不能盲目忽视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