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的裁判规则有那些?
网球规则之裁判员规则
1报第一局某某先发球,司线员准备、球童准备、运动员准备——比赛开始。
2报分时应先报发球员一方的分数,平分后要报"发球占先"或"接发球占先"。不能用其他术语报分。
3报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一局结束,第一盘,局数4比2,或第一盘,局数4乎。"
4报盘数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第三盘结束,局数6比4,盘数2比1,某某领先。"
5一场比赛结束时按下列方法报:"比赛结束某某胜。盘数2比l,比分2比6、6比3、6比八"
6在报盘分时,宣布该场比赛获胜者的局分。
7如果运动员在第一跳后没有及时打到球,应宣布"两跳"。按规则规定该球本应重发,然后该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这时只有网上裁判员可以宣布重发球。如果司线员人数不多,则裁判员应担负判定各线的失误和出界等。如果没有设脚误裁判员,则裁判员应负责判定。
8由于客观原因暂停后返回球场时,裁判员应看下司线员是否就位,比赛运动员是否位于球场上所应该站立的位置,发球顺序是否正确。
9如果遇到运动员自己不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认为有必要的话,他可以暂停比赛,但是要小心谨慎地予以处理,故意的"延误"应从严掌握。
10裁判员可以根据当时的光线、场地和气候条件推迟比赛,推迟比赛需经裁判长批准。
11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宣布最后比赛结果,并在记分表上签字,将其交还记录处或交给被指定的收表人。
12裁判椅应置于球场中间,距网1.2~1.5米远的地方。司线员的椅子要对着各自所负责看管的线。脚误裁判应距球场3~4.5米;其他司线员应紧靠着挡网和布幕,位于球场尽可能远的地方。司线员不应面对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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