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文明校园奖金发放标准
福建省文明校园奖金发放标准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文明校园创建标准(试行)》如下:
1. 校园环境评估奖金:根据校园环境创建情况,发放不同等级的奖金,具体金额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2. 师生精神文明行为奖金:根据班级或学生自愿参与的集体或个人精神文明行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3. 学生工作奖金:根据学生工作创建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4. 教育教学奖金:根据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发放一定金额的奖励,具体金额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地域差异,具体的奖金发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和评估标准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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