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裁判(2人):检查裁判员可根据比赛规模和需要而定,一般为8~16人,大型比赛时设20~46人不等,如奥运会达60人,亚运会46人,全运会24~30人(第九届全运会27人)。
2、检查组人员设置:主裁判2人,检查裁判员可根据比赛规模和需要而定,一般为8~16人,大型比赛时设20~46人不等,如奥运会达60人,亚运会46人,全运会24~30人(第九届全运会27人),点附近,如设有两名主裁判,另一位流动在各项目容易犯规的区域。
3、检查裁判员必须全面、深入、细致地学习田径规则的有关条款,理解其精神实质,对常用的条文要熟记,对场地栏位、栏高、栏距、接力区等务必明确,填写检查报告表要简明、准确。
4、临场时应密切注意以下犯规情况:
- 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的项目:规则163条3条规定,在分道跑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易犯规的情况有:跑出自己的分道,特别是从弯道转入直道容易发生串道和妨碍他人跑进的犯规现象,踏上或越过内侧分道线,从中获得利益,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运动员,或未过抢道线提前切入里道。
- 不分道跑的项目:有冲撞、推挤、阻挡、踩踢他人;擅自离开跑道或比赛路线;超越他人时有冲撞或阻挡的动作。
5、检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比赛期间,检查组成员应穿着专门的服装,佩戴相应标识。
- 对于可能影响比赛结果的犯规行为,检查组成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裁判员报告。
- 对于裁判员未能做出合理裁决的情况,检查组成员应及时记录并向裁判长报告。
6、检查组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以便在检查过程中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并迅速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调查,可以有效提高检查组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从而确保田径运动项目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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