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田径最新规则?
田径运动是由田赛和径赛组成的运动,其中包含有竞走、跑、跳跃、投掷等40多个单项以及由跑、跳、投组成的全能项目。因此,田径的比赛的规则可细化为田赛规则和径赛规则。
田赛规则—
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赛的运动员若超过8人,则取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若第八名有成绩相等者出现,则可允许成绩相等的运动员们再次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
以跳高比赛为例,在进行跳高比赛时会以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径赛规则—
在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
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允许继续比赛;
在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在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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