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体育课正常参加但未及格的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体育课补考。
2、补考不及格者,由教务处安排重修,体育部执行重修。
3、补考实施工作由体育部统一组织,不再安排各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试。
4、考试内容包括1000米/800米、立定跳远、50米、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每项满分25分,总分为60分以上及格;若补考成绩超过60分的记录为60分,不到60分的记录实际补考成绩。
5、若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应在该学期考试前向教务处申请缓考:
1) 学生本人患病且患病较重或临考前发生意外事故;
2) 因直系亲属逝世或重大疾病需回家探望;
3) 因当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交流学习,或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等特殊情况。
6、若申请缓考获得批准的学生,将缓考申请单交于体育部教学秘书,由体育部教学研究室统一安排相关项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7、如果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学生必须参加期末考试,如不参加考试,成绩一律以“缺考”记载。
8、延长重修的时间由学校确定,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
9、重修阶段学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当学期的重修,报名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并缴费,报名成功的学生,由教务处发放重修单。
10、每学期开学初学生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当学期的重修,报名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并缴费,报名成功的学生,由教务处发放重修单。
11、重修结束后,学生凭教务处开据的重修单主动与体育部教学秘书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后,选择低年级体育课程跟班听课,并与所跟班级一起参加考试。
12、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统一填写《中国药科大学体育重修成绩单》一式二份,一份留体育部存档,一份送教务处存档,同时将学生重修成绩录入系统供学生查询。
13、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体育部。
体育考试补考流程:
1、每学期体育课正常参加但未及格的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体育课补考。
2、补考不及格者,由教务处安排重修,体育部执行重修。
3、补考实施工作由体育部统一组织,不再安排各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试。
4、考试内容包括1000米/800米、立定跳远、50米、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每项满分25分,总分为60分以上及格;若补考成绩超过60分的记录为60分,不到60分的记录实际补考成绩。
5、若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应在该学期考试前向教务处申请缓考:
1) 学生本人患病且患病较重或临考前发生意外事故;
2) 因直系亲属逝世或重大疾病需回家探望;
3) 因当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交流学习,或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等特殊情况。
6、若申请缓考获得批准的学生,将缓考申请单交于体育部教学秘书,由体育部教学研究室统一安排相关项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7、如果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学生必须参加期末考试,如不参加考试,成绩一律以“缺考”记载。
8、延长重修的时间由学校确定,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
9、重修阶段学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当学期的重修,报名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并缴费,报名成功的学生,由教务处发放重修单。
10、每学期开学初学生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当学期的重修,报名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并缴费,报名成功的学生,由教务处发放重修单。
11、重修结束后,学生凭教务处开据的重修单主动与体育部教学秘书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后,选择低年级体育课程跟班听课,并与所跟班级一起参加考试。
12、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统一填写《中国药科大学体育重修成绩单》一式二份,一份留体育部存档,一份送教务处存档,同时将学生重修成绩录入系统供学生查询。
13、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