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的选拔条件包括:年龄在16周岁以上,性别不限;具备良好的基本技术、战术和心理素质;有一定的体育训练基础。
(1)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比赛中获团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2) 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举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3) 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名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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