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与球员、球队和工会之间的新劳资协议已达成。这份协议详细规定了薪资结构、球员权利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球员和球队将获得更高的工资,并有更大的灵活性来决定他们的薪酬水平。这项协议也可能带来更多的谈判空间,因为联盟正在考虑增加球员工资,并试图通过更灵活的合同条款来吸引球员和球队。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包括球员权利保护、薪酬上限等。这个新劳资协议是篮球运动中的一项重要进展,它将进一步影响球员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NBA新的劳资协议内容是什么?
劳资协议 长度2005 劳资协议: 7年, 其中第7年(2011)老板有权选择跳出 2011 劳资协议: 10年, 其中在2017年双方都有权单方面决定跳出 收入分成2005 劳资协议:球员拿到57% 的篮球相关收入2011 劳资协议: 球员在这个赛季拿到51.15%。 在接下来的赛季里面, 除了作为基础的50% 收入以外, 球员会得到(或者额外支付)联盟收入和预测收入之间差额的60.5%。 球员总收入分别以49% 和51% 为上下限。另外, 在球员收入的部分里面, 占篮球相关收入的1%的资金由联盟保管并投入到球员退休基金里面去。 返还比例2005 劳资协议: 球员工资的8%由联盟保管(如果球员工资超过篮球相关收入的57%, 则联盟从这8%里面扣除多余的工资)。
如果8% 全部扣除了以后球员收入仍然超过57%, 则球员下一赛季的实际工资将按比例被削减。2011 劳资协议: 联盟保管10%。 如果10%全部扣除了以后还不够, 黄世仁们会去球员退休基金里面抢喜儿。 但是如果把球员退休基金里面所有的喜儿都抢光了还还不了债, 黄世仁就发善心不再去抢杨白劳了。
球员下一赛季的工资收入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赦条例2005 劳资协议:在05-06赛季前每队可以踢飞一名球员。 被踢飞的球员工资必须照付, 工资计算在球队总工资中, 但是不需要因为额外支付奢侈税2011 劳资协议: 在任何一个赛季开始前(也就是说, 火箭可以先不使用特赦条例, 而等到明年7月份再用这个条例去解约一个球员), 球队可以选取一个在2011赛季前签下合同的球员并把他踢飞。 踢飞后球队工资照付, 但是不占用球队的工资额度, 不需要付奢侈税。
另外一个重要变化: 在球员被释放后的两天里, 各个有薪资空间的球队可以对该球员秘密竞价。
对该球员出价更高的球队将直接以该价格签到被遣散的球员。
换句话说, 被遣散的好球员几乎不可能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来选择自己想去的球队。
球队间利润分成2005 劳资协议:一部分奢侈税没瓜分完的收入会分给象雄鹿山猫一样的矮穷丑们。2011 劳资协议:收入分成的额度大约会是原来的3倍。 具体的细节仍在商讨中。 更低球队总薪金2005 劳资协议: 工资帽的75%2011 劳资协议: 在接下来两个赛季里面, 球队更低工资是工资帽的85%, 之后提升到90% 奢侈税2005 劳资协议: 球队每高出奢侈线一美元, 就要另外多付一刀2011 劳资协议:在11/12 和12/13赛季, 奢侈税不变。
从那之后, 奢侈税变成按每500万逐级递增。
具体的税额是:比奢侈线高500万以内: 该部分以 1:1.5征税比奢侈税高1000万以内但是500万以上: 该部分以 1:1.75 征税高1500万以内但是1000万以上: 该部分以 1:2.5 征税高出1500万: 该部分以 1:3.25 征税如果该队屡教不改, 在过去5年里面4次超过税线, 则另外多增1美元的线 (也就是现在的奢侈税率变成了 2.5, 2.75, 3.5 和4.25 奢侈税收入分配2005 劳资协议: 所有税线下的球队拿到奢侈税收入的1/30。剩余的部分由联盟决定怎么拿着去腐败2011 劳资协议: 仅由奢侈税线下球队分赃的部分不得超过奢侈税总收入的一半。 剩余的部分由联盟自己决定怎么拿着去腐败。 付税球队的额外限制2005 劳资协议:木有2011 劳资协议:付税球队的中产特例会比其他球队小。 他们无法使用双年特例。
从13/14赛季开始, 工资超过税线400万以上的球队无法进行签换。 “不平等”条例2005 劳资协议: 如果双方同意, 球队可以在遣散球员的时候, 把球员的工资放在一段更长的时间来慢慢付款。2011 劳资协议:在遣散球员的时候, 球队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付款期限。 延长的更高期限是 “球员合同剩余年数×2+1”。 自由球员和受限自由球员2005 劳资协议: 自由球员在签订合同或者被母队宣布放弃鸟权之前, 占据母队薪资空间的额度是本身工资150% 到300%。 受限球员在签订合同以后, 母队有7天时间来决定是否匹配。 母队的报价合同金额由受限球员的选秀位置来决定。2011 劳资协议: 自由球员占据母队薪资空间额度普遍减少。 受限球员的匹配时间从7天减少为3天。 报价合同金额现在除了看具体的选秀位置外, 还将受他“是否成为球队主力”的影响。 [注:根据yahoo的Woj的说法, “主力球员”的定义是过去2年中平均首发41场, 或者平均赛季上场时间2000分钟。] 新合同2005 劳资协议: 对于鸟权球员来说, 最多6年,每年升额最多10.5%。其他球员是5年8%。 顶薪球员按照进 *** 盟的年数, 分为工资帽的25%, 30% 和35%。2011 劳资协议: 鸟权球员 5年7.5%, 其他球员(包括签换球员) 4年4.5%。 顶薪球员收入不变, 但是如果一个新秀球员在新秀合同期间拿到2次全NBA阵容或者2次全明星或者1次MVP, 他可以直接签署30%的顶薪合同(而不是25%)。 新劳资协议下底薪合同和新秀合同的基础金额不会向2005年那样每年按百分比提高, 直到联盟总收入提高超过现在总收入的12%为止。 续约2005 劳资协议: 新秀可以续约增加5年。 老将可以续约5年(如果老将在签续约的时候还有1年合同, 那么实际上就是续约增加4年)2011 劳资协议: 新秀可以续约增加4年。 每队最多可以对一名新秀续约增加5年。 老将可以续约4年。 甜瓜的续约/交换模式最多只能3年。 中产特例2005 劳资协议: 最多五年, 起薪是联盟平均薪水(10/11 赛季是576.5 万), 增长幅度更高8%2011 劳资协议: 付税球队最多3年, 300万起, 3%增长。 非税球队最多4年, 500万起, 3% 增长。 有空间的球队(因为有空间, 所以根据定义, 没有中产特例)获得一个新特例: 更高2年, 250万起, 3% 增长。 伤病特例2005 劳资协议: 最多5年, 启薪是中产, 或者原球员薪水的一半(取小的那个), 每年8% 增长2011 劳资协议: 最多一年。 其他一样。 交易规则2005 劳资协议: 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可以吃进送出球员工资的125%+10万薪水。 每次交易可以最多收入300万现金。2011 劳资协议: 付税球队的交易规则不变。 非税球队(要求是在交易完成后球队不超过奢侈线)可以吃进送出球员的150%+10万, 或者是送出球员的100%+500万。 [注:按常理上来说似乎是应该这两个中较小的数据, 但是现在猴子还没确认]。 球队每赛季最多付出或者收入300万现金。 BYC2005 劳资协议: 一个球员如果用鸟权签约或者被续约新秀合同, 同时工资增加超过20% 的话, 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 他被称为BYC球员。 BYC球员在计算交易配平的时候极其麻烦。2011 劳资协议: 除了签换以外, BYC 球员在每个赛季的1月15日之前不得交易。 签回交易出去的球员2005 劳资协议: 球员交易出去并被裁了以后, 他需要等30天才可以回原队2011 劳资协议: 球员在本赛季不得回原队
NBA有哪些条款是以球员的名字命名的?你怎么看?
NBA作为世界上最职业、最商业化的联赛之一,已经走过了70余个年头,它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不仅仅是精彩的比赛、伟大的球星,还有背后为球员和球队利益保障更大化的商业合同条款。这些条款经过无数的交易和谈判产生,最终保留下来作为保护球员和球队的权益,才可以使联盟能够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其中有部分条款利用球员名字来命名,内中包含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拉里•伯德条款(Larry Bird exception)也称为大鸟伯德条款、伯德条款、大鸟条款或鸟权。
超过工资帽的更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但是,续约的自由人必须在该球队效力三年以上。这样的自由人每赛季的工资可以提高7.5%,而签其他球队只能提高4.5%。这一条款适用于“够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如果你在同一支球队中连续效力三年,三年之后你成为了自由球员,这时你就是“够资格的老兵球员”,NBA就允许你的母队给予你更大的合同,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7.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4.5%。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但不能超过奢侈税的要求。另外,合同签定的最长年限也可以从一般的5年上调为6年。
早鸟条款(Early Bird exception)
对于过去两年曾在同一个球队效力全部赛季或部分赛季的球员(包括因为球队交易而转会者),该队可在他成为自由球员后以该球员最后一年薪资的175%和全联盟平均球员薪金两者之中较高的薪资与其续约。以此特例续约者,必须签约两年以上。
非鸟条款(Non-Bird exception)
指以没有伯德条款和早期伯德条款资格的自由球员为对象,在前一个赛季的薪金的基础上增幅不得超过20%,或者以那个赛季的更低薪金的20%为增幅的条款制度,如果球员时受限自由球员(Restricted Free Agent)的话,以受限意向的金额为条件进行签约。
阿兰-休斯顿条款
球队可以裁退队中任意一名球员,该球员的薪水将不纳入奢侈税计算范围,但球队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球员薪水。这个条款是以纽约尼克斯队昔日球星阿兰-休斯顿的名字而命名,出台于2005年。
加里•佩顿条款(Gary Payton Rule)
被交易的球员,如果被新东家裁退,想要返回老东家,必须等待30天(赛季中),或者20天(休赛期),待期满之后才能重新签约。
罗斯条款
如果一个NBA球龄刚满四年的球员(首轮秀、次轮秀或非选秀球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那么他在第四年合同结束后,与母队续约的顶薪可以从顶薪工资帽的25%提高到30%:
1、获得至少一次NBA常规赛MVP;
2、至少两次入选联盟年度更佳阵容(一阵、二阵、三阵均可);
3、至少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阵容。
这个条款是以芝加哥公牛队当家球星德里克-罗斯来命名的,出台于2011年。2011年5月,罗斯凭借个人常规赛场均25+4+8、带领球队拿到全联盟之一的62胜的骄人成绩单,战胜勒布朗-詹姆斯和德怀特-霍华德,获得了2010—2011赛季的常规赛MVP。同时,23岁的罗斯成为史上最年轻的常规赛MVP。那一年正值劳资双方就新版劳资协议进行旷日持久的谈判。在劳方的坚持下,最终出台的协议增加了这个条款,作为对于新秀期就为球队做出重大贡献的天才球员的一种奖赏。因为罗斯获得MVP是促成这个条款出台的缘由,所以被命名为“德里克-罗斯条款”。
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条款
针对只签了两年新秀合同的二轮新秀的。签了三年新秀合同的新秀,合同结束后拥有伯德资格,不在此列(伯德和早伯德条款都是超过工资帽的更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二轮新秀大多数都只会和选中他的球队签下两年新秀合同,因此在新秀合同结束之后他只具有早伯德资格,而不具备伯德资格。早伯德条款规定,对于过去两年曾在同一个球队效力全部赛季或部分赛季的球员(包括因为球队交易而转会者),该队可在他成为自由球员后以该球员最后一年薪金的175%和全联盟平均球员薪金(即中产)两者之中较高的薪金与其续约。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母队薪金总额在工资帽以上,最多只能为两年新秀合同结束后的二轮新秀提供中产合同。于是出现了一个问题:当其他队为该球员开出超过中产的邀请合同时(两年新秀合同结束后将具备受限制自由球员条件),母队将无法跟进。为了保护母队的权益,不再出现当年“勇士只能眼睁睁看着阿里纳斯接受奇才为其开出的超过中产的邀请合同远走高飞”的悲剧,出台阿里纳斯条款。阿里纳斯条款规定,其他球队只能为两年新秀合同结束后的二轮新秀开出低于中产的合同。即其他球队无法对此类球员开出比母队合同更高的合同。
隆多条款
在场均得分、场均篮板和场均助攻等数据统计方面,新规则如下:一个球员必须参加70%的场次(普通赛季为58场比赛,缩水赛季按比例计算),才可以被列入统计名单。如果出场次数不足58场(或70%),那么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58场(或70%)来参与排名。除关于场均数据外,在三项命中率的统计方面,规则如下:投篮命中率必须命中300个进球或场均命中300/82=3.66个进球以上,罚球命中率必须命中125个罚球或场均命中1.52个罚球以上,这两条规则并未改变。三分命中率之前要求命中55个或场均命中0.7个,新规则要求命中82个或场均命中率1个。2012-13赛季,隆多仅出战了38场比赛,就拿到了单季的助攻王,这使得其他球员一个赛季的努力付之东流。那个赛季保罗打了70场比赛,场均9.7助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