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一家到体育馆观看足球比赛.刘明一家的三个座位分别是哪几号?
刘明一家到体育馆观看足球比赛.刘明一家的三个座位分别是哪几号?
中间偶数:(26+2)÷(3-1)=14; 最小偶数:14-2=12; 最大偶数:14+2=16. 答:刘明一家的三个座位分别是12号、14号、16号.
八一男篮迁移主场,由宁波搬到江西南昌,目前八一已更换五个主场,对此你怎么看?
这既好解释,也难解释。说好解释,因为就一句话,富邦集团不想赞助了,八一找到新的赞助商,所以八一走了。说难解释,是因为要把这里面的关系理顺,非常困难。因为八一队,cba,宁波富邦俱乐部。本身要说清楚三者的关系就很难。
浙江广厦(原 *** 队),青岛双星(原 *** 队),湖北美尔雅(前卫体协队)等等。后来又经过市场经济化(说白了就是优胜劣汰以及部队裁军等因素),最后剩下唯一一只军人篮球队:八一队。
讲完历史讲现状。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八一篮球队必须找挂靠(是八一篮球队而不是八一篮球俱乐部)。简单地说,八一篮球队不能参加CBA,八一某某篮球俱乐部可以参加CBA。那么,很自然而然的,说两厢情愿也好,双赢也罢,八一富邦篮球俱乐部就诞生了。八一队员可以享受高薪,甚至敢于开出499万的年薪和正团待遇挖人。不得不说是个优势,或者特例。没见过哪个俱乐部敢说,谁过来打球,我给你这个年薪以及正处级别的待遇吧。
至于富邦集团,或者说富邦篮球俱乐部,是正儿八经的CBA篮球注册俱乐部。本身就具有参加CBA的资格。只是恰好八一队投怀送抱,那么,我懒得组建,省心省事,双方共赢。当时的股权分配是八一队占49%,富邦集团占51%。
捋顺了三者关系以后,我们再来讲讲后来咋分道扬镳的。其实早在三年以前(2015年),富邦老总(也是名义上的八一俱乐部老总)就表示,如果不引进外援,就停止赞助的想法。当时也和阿迪江商量过这事。但是,阿迪江用辉煌的历史和部队的规定给回绝了。这事搞得宋汉平很不高兴。拿我的钱发工资,我是大股东,管理上面我还说不上话?再加上八一队几乎年年垫底。富邦集团就萌生退意,不想赞助了。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拖了两三年。
当时,关于这个“分手费”的问题,以及如何分手的问题。双方也是各不相让。主要有几个问题。
第一,CBA作为篮协下面的赛事。自然受篮协领导。而篮协又是三大球里面第一个宣称市场化的协会(甚至是中国第一个市场化的体育协会)。主席姚明也多次表示,今后篮协要走职业化。八一和富邦分手以后,由于富邦是CBA正式注册的俱乐部,而八一不是。那么,八一队就面临着无球可打的局面。当然,体育总局也可以特批八一队参加CBA,但是这样一来就等于打了姚明的脸。姚明肯定不愿意。就算特事特办,让八一队可以注册俱乐部,各种问题是否能及时解决,八一队来不来得及注册,又是一个问题。
第二,假设大家公事公办,如果分手费谈妥,那么找谁来接盘同样是一个问题。比如,富邦占有的51%的八一队股份,由于八一男篮的特殊性,那可不是几百上千万就能买回去的(毕竟富邦号称在八一队投资了十个亿!而且现在看看只赔不赚)。必须找个正面的,有实力的大东家。
第三,众所周知,明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就要在武汉举行。里面正好有篮球项目,到时候八一队可是肩负着夺牌,甚至夺金的重任。如果这帮小伙子一年无球可打,到比赛的时候,情况不堪设想。这个责任,肯定是谁都不想承担的,甚至谁都承担不起的。假设众多乒乓球国手所在的俱乐部解散,导致他们无球可打,最后奥运会成绩一塌糊涂。你说谁敢站出来说,这事我负责!
第四,当然就是最差的情况。富邦集团死活不出售剩下的股份,强制退出。那么,八一男篮就没有参赛资格,所有队员也就无球可打。(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
所以,还有很多原因,这里也不多说。经过多方斡旋,多次谈判,下赛季开始,八一队主场搬到南昌,参赛权还是宁波富邦俱乐部。八一队作为特邀参赛队伍比赛(因为前面也提到,按照市场化运作,八一队不具有参赛资格,只能作为特邀俱乐部)。但是下下个赛季开始,富邦俱乐部就可以以“宁波富邦篮球俱乐部”独立参赛。届时,八一队的去留,恐怕才是真正的问题。